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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

试用期不得随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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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播报:

2009年5月28日许某被某住宅工程有限公司录用后,,在工作快满三个月之际,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癫痫的症状有哪些准备给许某提前办理转正之事,可是还没等许某的转正手续办好,市场部经理就离开了公司, 其在离职交接时又遗漏了转正之事。后2009年8月15日公司人事部经理找到许某,告知其公司决定将他试用期延长三个月,原因是许某所在市场部经理走了,不知道许某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并告知若不同意延长试用期公司就立即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无奈下, 许某只好同意延长试用期三个月,签订了书面协议。2009年9月,许某持二次试用期协议,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本案中的公司与许某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的试用期湖北武汉癫痫病医院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的规定;而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又进一步提出延长许某三个月试用期的协议,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侵犯了许某的合法权益。

因此,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会提醒用工企业:企业用工约定试用期要合法,不得擅自延长或续订。(杨竹青)